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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吉州法院:“微信”沟通促和解 线上执行助履行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我公司同意被执行人张某支付本息6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6月22日,吉安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巧用电话、微信开展线上执行,成功促成异地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案件经过

  2019年6月,张某向某金融公司借款15000元,借款到期后,张某仅偿还部分借款,对于剩余借款本息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偿还。多次催要无果后,该公司将张某诉至吉州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偿还借款本金5281.8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网络查控阶段,该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但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社区现场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张某现在外地上班,也无法找到有效联系方式。执行干警积极梳理网络查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支付宝账户绑定了手机号码,但拨打后均拒接。

  执行结果

  执行干警决定采取“线上执行”方式办理该案,主动添加被执行人张某的微信,在核实被执行人身份后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反复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张某表示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金融公司同意减免部分利息。最终,被执行人张某通过朋友微信支付了执行款,该案执行完毕。

  近年来,吉州区法院利用新媒体平台对传统执行模式进行创新,充分借助微信平台快速沟通功能,将微信送达、微信沟通与执行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添加微信转发典型案例、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向申请执行人答疑解惑,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建立由执行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三方参与的微信群,努力促成执行案件和解和当事人主动履行,有效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01/2024070158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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