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汛”而动!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永修县人民检察院 连日来,永修县强降雨天气频发,修河水位持续上涨,目前已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6月24日晚,永修县检察院迅速响应号召,组建防汛抗洪队伍,全力投入防汛抗洪工作。 在高桥圩堤上,干警们积极投身防汛抗洪工作。有的手拿铁锹走在堤坡上,仔细观察堤顶、堤脚、堤坡、背水坡是否存在裂缝、塌陷、渗水、水坑等问题,全面排查险情;有的在大堤上来回巡逻,认真查看水位上涨情况,切实做好防范措施。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我们联合崇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崇仁县水利局、崇仁县河长制办公室、崇仁县相山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来到现场,目前非法建造的发电房屋已经全部拆除。”崇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长青说。 5月31日,崇仁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崇仁县检察院书面移送线索,反映崇仁县某公司占用河道非法建设发电房屋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6月2日,崇仁县检察院依法对该线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决定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办理。 6月4日,崇仁县检察院联合崇仁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委、崇仁县水利局、崇仁县相山镇人民政府、崇仁县河长制办公室等多家单位,就推动上述问题整改进行协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并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方案。 考虑到近期连降大雨,汛情紧急,崇仁县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十五日内依法履职,责令案涉企业立即拆除违法建筑物。 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履职,立即向案涉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6月19日,崇仁县某公司主动配合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全面拆除。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及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筑牢汛期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6月25日,彭泽县检察院深入黄岭乡督导防汛工作。 该院一行实地查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了解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情况,全面查看防汛工作人员安排、防汛物资储备、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应急预警等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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