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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商丘普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王涛等5人执业的公告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6-25 作者:佚名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准予商丘普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王涛、高彦、张坤朋,业务范围:法医毒物鉴定[0502 挥发性毒物鉴定(仅醇类鉴定)]执业。

  商丘春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张恒,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 赔偿相关鉴定]执业。

  商丘慧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刘炳寅,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 赔偿相关鉴定]执业。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6-20/3010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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