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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脚店干医美没资质可不行

来源: 辽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25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检察官,我想反映个事……”不久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浑检益路同行”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检察官接到了一个线索举报电话,打电话的女士称某修脚店违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王杉杉

  办案人:王杉杉

  职务: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接电后,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该修脚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业务,未遵守医疗美容诊疗业务标准,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检察官采取“线下”+“线上”联动调查模式排查案件线索。“线上”运用数字检察技术,获取辖区注册登记的医美机构工商信息,全面了解机构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线下”深入辖区28家医疗美容机构及修脚店等走访摸排,重点查看了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违反广告法进行虚假宣传,违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发现,辖区内多家医疗美容机构存在销售“三无”产品、无医疗服务合同、夸大宣传效果等问题,有个别无资质店铺为客户提供有创医疗服务,多家修脚店存在违规开展治疗甲沟炎、点痣、祛斑等属于医疗美容范畴的业务及使用不合规消毒产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我们“浑检益路同行”办案团队检察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线索,展开立案调查,采取现场勘验、调取营业执照等书证、询问违法行为人、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对医美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区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部门成立医美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对医美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全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美得放心”。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美消费事关自身健康,应理性对待。消费者可通过卫生部门官方网站查验医美机构经营证件及医生执业资格等相关信息。签订医美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是否合理,确保自身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医疗美容前,应充分与主诊医师沟通,了解所做项目的信息内容及风险。同时,消费者应留存好消费凭证,如遇到医美机构侵权问题,除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外,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线索,如经审查发现存在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9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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