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25 作者:佚名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福清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
林某与陈某经自由恋爱后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儿一女。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1年,林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仍未能修复。2024年5月,林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女儿的抚养权。案件受理后,福清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起诉状、传票等材料,陈某到庭接收材料时表示,他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女儿由林某抚养。
“一判了之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考虑到离婚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尽量避免因父母离婚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承办法官引导林某与陈某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向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醒双方即便离婚也应保持平静和理性,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最大限度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林某与陈某在征求子女的意见后,就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林某与陈某在收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后亦表示,即便夫妻关系解除,也会认真履行做父母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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