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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时,76795元,追回!

来源: 中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25 作者:佚名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白杨市团结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1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76795元。

  “说好的,大工一天350元,小工一天260元,一共是80000元,现在活干完了给我们说工程款只有64000元,这样下来我们的工资少了10000多元。”贾某等人向调解员激动地说道。

  

  2024年4月龚某承包团结农场某小区改造项目,之后又将该项目承包于李某,双方确定工程款为64000元,并签订工程合同。

  2024年4月至5月贾某等10名农民工受雇在李某承包的团结农场某小区改造项目从事院墙土建、彩色沥青地坪、塑胶地坪、火烧板地坪、水泥砖地坪、散水改造、砌路沿石工作。李某承诺贾某等人,劳务工资按天数计算,大工一天350元,小工一天260元。

  然而,工程完工后,贾某等人却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他们多次尝试联系施工负责人李某索要工钱,但李某的电话始终打不通,多次催要无果后,贾某一行人到团结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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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发挥自身明法析理的作用,为农民工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因为了解到李某在山里施工,信号不好无法取得联系,调解员联系到为李某的工程带班管理巴某某和项目负责人龚某。调解员对两人进行了法律教育,让他们认识到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重要性,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劝导。

  最终,纠纷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龚某将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先行垫付贾某等10人工资,后续再与李某按合同约定依法核算和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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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放款需要的时间审批,龚某承诺在2024年6月3日将工资发放到指定的个人账户。

  6月4日,经调解员电话回访,贾某等10人已全部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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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这起群体性劳资纠纷得到妥善及时化解,让工人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公正。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无论遇到任何困难,法律都会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企业,要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8/2024-06/23/content_127332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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