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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制造运输假币牟利,男子数罪并罚被判刑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制造运输假币牟利,男子数罪并罚被判刑:2023年4月,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的李某某在网络上接触到假币信息,先后两次购买20元面额假币,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后自行伪造100元面额假币并对外出售,先后从中获利9700元。汉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李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mlm/wbjz/202406/t20240618_120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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