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日:档案里的北京法援记忆
来源: 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法律援助档案是记录法律援助案件的重要资料,也是重要的档案资源。今日是第17个“6·9”国际档案日,走进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档案室,感受法援工作的与时俱进和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
规范管理 把好卷宗“安全关”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中心)作为市级法律援助机构,截止目前约有法律援助案件档案5.6万卷。自法援中心成立以来,一直配有专门的档案室存放档案,定期开展档案室防火、防潮等检查,并配备2名专职档案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存储、检索等工作。多年来,法援中心档案室未发生过一起泄密、损毁、丢失和卷宗被盗事件。
检查验收 严把卷宗“质量关”
为保证卷宗质量,法援中心按照装订顺序、装订内容、服务水平等标准严格进行检查验收。要求承办人在法援案件办理结束后30日内向法援中心提交案件卷宗,并将结案及时性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法援中心对承办人提交的案卷进行形式和实质双重审查,对于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人整改后提交,直到完全合格,实现入库档案全面达到了档案管理标准,审核办结后第一时间立卷归档。
与时俱进 做好卷宗“数字化”
2017年,法援中心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聘请专业的信息技术公司对法援中心2015年以来的2.1万余件案件档案进行扫描并进行电子化存储,使案件档案存储更加安全,案件档案的检索与利用更加方便。2020年12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迁址至海淀区吴家场路,新建了面积约110平方米的档案室,及时更换了档案室原来陈旧设施,配备了专门的涉密案件保密柜,添置了空调机、计算机等设施。
规范借阅 增强卷宗“影响力”
法援中心注重在管理好档案和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档案利用的标准履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为工作查阅案卷广开方便之门,收获良好的效果。既开发了库存档案的信息资源,又为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方便律师参与诉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知多一点
今天是第17个国际档案日,活动主题为“筑梦现代化 奋斗兰台人”,2024年6月7日至14日为集中宣传周。
国际档案日的由来
1948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会上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2007年11月,为庆祝ICA成立60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我国历史上关于“档案”的种种称谓
夏之称为“图法”
商之称为“册”
周之称为“中”与“贰”(贰是副本)
春秋时称为“书”(如“宝书”“简书”“载书”)
秦汉时又称为“方书”“图书”“典籍”“图籍”
汉魏以后又出现“文书”“文案”“案牍”“文簿”“簿书”
唐代以后又有“文卷”“案卷”之称
清之称为“档案”“档册”“册档”“档子”
档案工作者为何被称为“兰台人”
“兰台”,汉代中央档案、图书库。西汉置,隶属御史府,御史中丞主管。
后置兰台令史,掌书奏,选派文学之士从事整理。
班固曾任兰台令史,奉敕利用兰台档案典籍修《汉书》,故后世也称史官为兰台。
至唐高宗,改秘书省为兰台。
经过两千多年的演变,“兰台”一词已成为用来泛指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工作的代名词。
档案工作者也被称为“兰台人”。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43646653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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