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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百余名村民观摩巡回审判

来源: 四川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到老君镇龙安村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一起涉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辖区内沿河两岸伴水而居的村民代表等100余人现场观摩。

  

  2023年8月9日21时许,被告人霍某某在老君镇和义村14组段阳化河内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水产品3.4公斤,捕获草鱼1尾、蒙古红鲌(俗称“翘壳”)24尾。霍某某使用电鱼杆等工具捕捞水产品属于法律禁用的捕捞方法,其捕捞的草鱼、蒙古红鲌均为资阳市天然水域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霍某某涉嫌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止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且霍某某的电鱼行为破坏渔业资源,影响生态平衡,危害生物多样性发展。

  

  经过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霍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判令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根据渔业资源修复方案的时间、品种、数量,向沱江增殖放流总价值5951元的指定鱼类。

  

  巡回审判现场,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范萍为村民们详细介绍了案情。省高院环资庭三级高级法官刘洪峰对“为何捕捞数量小也是犯罪”进行解读,并详细解读了什么是“双禁”及“双禁”之所以入刑的原因。

  

  (钟慧 沈建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614/2879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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