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治湿地“未病”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用法治力量守护大美湿地。6月5日,江西省首个基层湿地联合保护修复工作站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揭牌成立。 南昌市青山湖区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湿地保护是系统工程、复杂工程、长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当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青山湖区湿地保护修复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并成立青山湖区湿地联合保护修复工作站,通过构建“预防为主、法治宣传、惩治犯罪、纠纷调处、湿地修复”五位一体的湿地保护修复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助力青山湖区湿地公园和小微湿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需求。 《意见》详细列明了基层湿地保护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为基层探索实践湿地保护修复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提供了前沿的生动样本。 针对基层湿地保护的技术性、专业性难题,《意见》提出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由青山湖区农业农村局邀请林学、生态学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建立青山湖区湿地保护专家咨询库,鼓励专家为青山湖区湿地保护和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同时,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湿地保护修复联动协作机制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湿地调研学习,及时更新工作人员知识储备。 “湿地保护修复具有整体性,必须强化多元协同共治。工作站的建立,完善了与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协作、普法联动等方面的衔接配合,以更强合力提升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是从源头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创新举措,也是从‘治末端、治已病’转换到‘治前端、治未病’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的有益探索。”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湖坊人民法庭庭长谌维东说。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13/2024061357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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