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区法院依托“两个中心”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来源: 湖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18 作者:佚名
2021年5月底,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推动建立武汉市首个区委、政府主导的矛调中心。3年来,汉阳区法院以驻区矛调中心“法官调解室”为枢纽,完善区法院诉服中心与区矛调中心衔接机制,推动“两个中心”支撑互补、融合互促,释放“1+1﹥2”效能。今年以来,推动3205起纠纷诉前化解,新收各类案件同比下降26%。
搭平台 聚合多元解纷力量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在汉阳区矛调中心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里,余某兴奋地展示着手里的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余某等19人均为某木业公司员工,因这家公司停产且数月未发工资,遂起诉要求木业公司支付劳动报酬100余万元。此批次案件经汉阳区法院诉服中心流转至区矛调中心“法官调解室”,并委派汉阳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针对缺乏木业公司联系方式的困局,“法官调解室”指导调解员,通过区矛调中心发动街道、工会等渠道力量,成功与木业公司取得联系。
“根据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情况,木业公司目前陷入了经营困境。建议通过分期履行,做实‘劳企双保护’。”为促进纠纷快速实质化解,“法官调解室”为调解员拟定了调解方向。
经多轮次释法析理、背靠背协商调解,余某等19人与木业公司4天内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调解室”依申请对调解内容进行了司法确认,19名员工吃下了“定心丸”。
这是汉阳区法院推动“两个中心”衔接互动、共解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汉阳区法院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指引》,对起诉至法院且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委派至区矛调中心先行调解。同时,以驻区矛调中心“法官调解室”为枢纽,衔接利用进驻区矛调中心的公安、检察、工商、房管、工会、律所等各类资源,开展纠纷联合化解、跟踪督促履行、当事人信息查询等工作,不断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延触角 激活治理神经末梢
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汉阳区法院借助区矛调中心平台,建立“网格+多元解纷”机制,将社区网格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进一步激活街道社区综治力量,将解纷触角渗透至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
“十分感谢汉阳法院出面帮我们解决纠纷。”一名小区业主黄某说。
黄某与孟某系同一小区的上下楼邻居。孟某家中主进水管和水表爆裂导致黄某家中主卧、厨房被渗漏,并产生损失。双方纠纷在物业公司、街道司法所的先后多次协调下仍未消解,遂提交至区矛调中心“法官调解室”。“法官调解室”收到相关材料后,指导调解员联合街道司法所实地勘察,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联合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汉阳是宜居宜业之城,有500多个小区,物业、邻里等纠纷高发频发。此纠纷承办法官表示:“为了快速消解群众身边的纠纷,我们对上下楼漏水、空调机位移动、违章搭建拆除、入户门窗方向修正等纠纷,积极联合基层调解力量共同化解,力促就地化解、避免激化上行。”
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汉阳区法院主动延伸解纷触角,健全分层过滤机制,对物业、邻里等纠纷,实行街道社区、区矛调中心分层调解。今年以来,驻区矛调中心“法官调解室”对街道社区遇到的疑难纠纷、区矛调中心受理的各类纠纷及信访事项,提前介入、联合拆解10余起。
强指导 厚植基层法治根基
“对于服务、工程合同类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常规性的询问要素如下……”汉阳区矛调中心诉前调解联络组微信群里,每天都有法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调解技巧、注意事项和相关典型案例的推送。
为更好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汉阳区法院不断完善指导调解方式,包括开展集中培训,为全区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题辅导;推行跟班学习,为到区矛调中心轮驻跟班学习的网格员进行示范调解、示范开庭;进行跟踪指导,对委派调解的案件指导敲定调解方案、破解难点堵点、开展督促履行;提示调解技巧,不定期分享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和注意事项……
“汉阳区法院组织的培训和日常的指导,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和司法理念。”获评武汉市“金牌调解员”荣誉的汉阳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周佩芳说。
据统计,“法官调解室”累计指导培训500余人次,有效促进基层调解力量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
汉阳区法院还瞄准矛盾纠纷源头,针对调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漏洞,加强诉讼风险预警、合规经营提示、专题法律指导。5月28日,汉阳区法院联合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科经局、区水务局等多部门,举办汉阳区科技型企业雏鹰培育专题辅导暨以案释法企业财税合规培训沙龙,立案庭干警向企业解读法律知识,讲解合同订立、履行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预防涉企纠纷。
下一步,汉阳区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强化“两个中心”衔接互动,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努力绘就知音故里新“枫”景。
稿件来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syzl/5885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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