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个融合”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效能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全省社区矫正稳抓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拉网式”重点人员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强基固本,提质增效。门源县创新“四个融合”,在真抓实干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效能。
与省厅派驻民警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省厅选派民警在执法、监管教育等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延伸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截止目前,派驻民警共开展新入矫宣告25余人次,普法讲座4场,个别教育谈话20人次,参与审前调查评估60人次,极大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有机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及时把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共名册和重点帮教对象,以通报列管通知书函告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共同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有效防范和化解社区矫正社区问题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有机融合。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开展心理矫治教育,风险评估、个案矫正等方式,有效缓解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等瓶颈问题。目前,该组织为门源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了两轮次法治、道德讲座、心理辅导、心理测试以及一对一心理面谈等工作,缓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克服心理障碍、调整心理状态,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规范审前调查评估工作有机融合。门源县不断探索调查评估方法,通过制作《调查评估问卷》,规范调查笔录格式等方式,助力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全面掌握被调查人社会表现、社区影响以及是否具备监管教育条件等因素,确保每份调查评估意见公平、公正;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调查评估笔录制作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查评估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5/t20240516_118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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