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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司法局“三举措”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湖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武冈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服务武冈社会经济发展。

  畅通复议渠道。对市场经济主体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并依法及时审查。2023年度,武冈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共计41件,超过全部收案量的五分之二;今年前4月,该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共计7件。

  贯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市充分考虑涉企主体的长远发展,贯彻行政处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涉企案件调解贯穿于整个复议过程,充分搭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平台,能调尽调,对于未达成调解的涉企案件,充分听取企业、行政机关意见,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坚持采用说理式文书,努力从实质上化解行政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复议监督。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行政机关存在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具体问题,利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谋利,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进行及时纠正,重点对涉企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实现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100%,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来源:新湖南)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06/t20240605_33320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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