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隆昌市成立镇(街道)法律服务团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来源: 四川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image.png

  

  近日,隆昌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镇(街道)法律服务团工作模式,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隆昌。

  

  突出“三个字”强统筹

  

  在人员构成上突出一个“专”字。统筹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律师等39名法律知识功底深厚、基层行政执法业务精通、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学会成员,全覆盖组建法律服务团,为镇(街道)提供法律服务。在工作要求上突出一个“严”字。要求法律服务团在工作中,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在结果运用上突出一个“慎”字。各镇(街道)把握好法律服务团法律建议运用尺度,重点用于指导工作,为决策提供法律参考。

  

  健全“三机制”畅运行

  

  健全工作机制。全市法律服务团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统筹指导,市司法局负责具体推进,各法律服务团均设立团长,镇(街道)政法委员承担对接工作,开展预约式服务。健全保障机制。团长所在单位为法律服务团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消除后顾之忧。健全激励机制。法律服务团成员所在单位根据成员工作履职情况,在推荐任职、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当考虑,引导、规范、激励服务团成员依法高效履行法律服务职责。

  

  当好“三角色”尽职责

  

  当好普法“宣传员”。法律服务团积极协助镇(街道)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协助推动镇(街道)法治文化建设。当好基层“和事佬”。法律服务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生活中法律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当好决策“智囊团”。法律服务团参与镇(街道)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提供行政事务法律咨询,当好镇(街道)依法行政参谋助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余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605/28766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