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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司法保护令守护森林公园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设立司法保护令标牌(图/受访单位提供)

  5月31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针对大山脑省级森林公园的林木资源保护发出司法保护令,禁止在公园内进行非法砍伐、盗伐、狩猎、烧荒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大山脑省级森林公园位于南康区浮石乡境内的大山脑林场,面积337.9公顷,是目前赣州市1小时城市经济圈范围内唯一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

  该公园森林环境优美,自然风景资源丰富,具有很好的观赏价值;已查明有云豹、水鹿、穿山甲、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福建柏、闽楠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50余种,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

  为秉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司法理念,以法治力量护航南康生态文明建设。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发出司法保护令,旨在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以能动司法筑牢南康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同时,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牢严守法律底线思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干警还在龙回镇、浮石乡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发放保护生态环境倡议书,讲解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相关案例和法律知识,共同守护南康的绿水青山。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05/202406055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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