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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鄱湖清水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2024年1月,为配合开展好省人大常委会“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省检察院部署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案件418件,发出检察建议247件,起诉9件,督促保护水域面积2500亩。

  水资源利用

  婺源县检察院守护

  “源头活水”

  为守护好钱江源、饶河源“源头活水”,婺源县检察院部署开展“源头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13处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实地走访,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种植养殖、入河排污、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与相关部门强化协作,实现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数据、沿河探头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

  

  修水县检察院督促整治

  非法取水

  2024年3月,修水县检察院搭建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部分企业用水数据存在明显异常。经现场核查查明,相关企业擅自建设拦水坝、在河道内非法取水用于生产经营。修水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追缴水资源费共8237元。

  水生态治理

  铅山县检察院督促

  水库污染治理

  2024年2月,铅山县检察院与铅山县河长办发现部分水库及水库流域范围内存在投肥、投药、投料养鱼,及向水库排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液等污染水库水质的情形。铅山县检察院立案7件,依法发出磋商函、检察建议,形成水库水体环境调研报告呈报党委政府,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水库集中整治,清退养殖户37户,全县130座水库水质得到提升,其中三类及以上标准水库由69座提升至109座。

  南铁检察机关针对铁路

  沿线污水直排问题开展监督

  南昌铁检分院就“插花地带”居民向铁路直排生活污水问题,依法监督推动统筹调度,纳入并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南昌小蓝工业园区部分企业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工业废水,经高铁安保区汇入周边水塘、沟渠,污染周边环境、影响铁路安全问题,督促开展雨污管网专项排查,24家企业已完成整改。

  

  水生态保护

  井冈山市检察院协同保护

  河道岸线安全

  井冈山市检察院根据市河长办移送线索,核查发现牛吼江井冈山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部分居民擅自搭建围栏养殖家禽、种植农作物以及堆放木料等问题,对水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造成风险隐患。通过组织磋商会,与涉案当事人释法说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拆除家禽养殖点13个、恢复被占用的河道120亩、清理堆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杂物10余吨。

  

  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守护

  水生生物资源

  罗某某等11人在信江流域投放农药,非法捕捞鲤鱼、鳜鱼、鳊鱼等渔获物1500余斤。经委托鉴定,罗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造成损害,生态修复价值为64.944万元。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11名被告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守护水生生物资源。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03/2024060357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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