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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 情法并用促和谐

来源: 湖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叮铃铃,叮铃铃……“彭晗法官在吗?我不能再等了,我要起诉离婚。”刚接通电话,那边就传来了当事人邓某焦急的声音。“什么事情,你别急,慢慢说……”

  5月9日,涟源法院枫坪法庭庭长彭晗接到一起离婚案件。原告邓某与丈夫戴某感情不和,已是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23年2月,原告邓某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时,由于没有法定需判决离婚的理由,法院最终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并希望他们能够珍惜彼此的感情、关系得到恢复。但之后原告邓某与被告戴某的关系一直没有得到改善,继续过着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考虑到双方纠纷因情而起,还需用情来解,仅凭一纸判决难以彻底化解恩怨,彭晗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解开双方心结。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戴某坚决不同意离婚。经反复询问,戴某才终于吐露了心声,称原告邓某的母亲向其父母借了18000元迟迟未曾偿还。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彭晗将双方的父母一同请入了办公室,决定帮助双方当事人一揽子化解这两起纠纷。彭晗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与双方家属进行沟通,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组织邓某、戴某及双方的父母开展了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最终,在彭晗庭长的耐心规劝下,原告母亲向被告父母偿还所借的18000元,并当场支付完毕,双方家属握手言和,原、被告双方也消除了心中隔阂,调解离婚。

  司法为民,步履不停。涟源法院将继续强化为民司法理念,以“情同此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做到用心办好百姓身边案,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0/98/13978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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