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借“一双慧眼”,让“影子账”无处藏身,这项机制为法官打开执行新思路!

来源: 中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很长一段时间,山西太原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都颇为苦恼。

  被执行公司运营得“风生水起”账上却没有钱、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却后续无果、信用惩戒措施都用上了却执行不回钱……越来越多的执行案件终本,执行团队日夜奔波申请人却不满意。

  借“一双慧眼”,让“影子账”无处藏身,太原中院财务调查员机制为法官打开了执行新思路!

  “打怪升级”——

  从执行法官的财务培训到聘请财务调查员

  面对几张不清楚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一摞混乱的手写账本,晋源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冯韶林一筹莫展。

  表面上看,被执行人宸某公司很配合法院工作。

  接到晋源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宸某公司向法院邮寄了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及账册资料等。但宸某公司表示,公司现在账户没钱,库存商品滞销,也没有市场价值。

  

  2022年、2023年,冯韶林曾先后两次参加太原中院执行干警的财务知识培训,对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是宸某公司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冯韶林还是有些拿不准。

  

  执行法官刘璐与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们奔赴位于省外某市的宸某公司。

  因拒不配合交出完整、真实的财务报表等资料,晋源法院依法对宸某公司采取了搜查措施。

  

  经调查,财务调查员发现宸某公司财产状况与其申报严重不符。

  公司账户中虽然没有货币资金,但其库存商品价值远远大于其向法院申报的财产价值。

  该公司与其全资股东及其他六个关联公司存在财务混同。

  该公司以客户债权30余万元抵顶其他公司债务……

  财务调查员抽丝剥茧,发现被执行人宸某公司存在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

  

  因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且已达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4月9日,晋源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书的犯罪线索移送晋源公安局。

  突破瓶颈——

  从执行终本到高质量执行

  每每提到财务调查员这项工作,迎泽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俞振翔都非常感慨。

  因未履行2亿元的借款,某科技公司向迎泽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某铝业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前期执行过程中俞振翔发现,该公司确因产品出口受阻等因素影响,近期未生产经营,银行账户暂无资金,且主要财产均设有抵押权并被异地法院在先查封。

  

  太原中院财务调查员制度实施以来,借助财务调查员的专业调查,被执行人公司财产状况得以真实反映,执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相对于财务审计,财务调查员的优势在哪里?其独特价值在何处?

  “财务调查员主要是针对企业有无执行能力、有无规避执行行为的具体调查,而非全方位的审计,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影响。”牛慧忠说道,“善意、便捷、高效执行,又有震慑力!”

  该案中,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是上市公司,因未能按照和解协议及时履行申请人瑞某建材厂的30万欠款,4月30日收到了晋源法院的预财务调查、预审计决定书。

  5月7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剩余债务。

  执行小组进行了分析研判,被执行人是上市公司,启动财务审计可明晰公司财产状况,但审计程序繁琐、耗时长,且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但不采取措施,无法详细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且无法督促公司主动履行义务。

  5月8日,晋源法院对某房地产公司启动财务调查。

  财务调查员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及财报等相关资料400余页。经梳理分析,得出初步意见认为,被执行人虽然现金流有些薄弱,但具备履行30万元欠款的能力。

  

  5月9日,执行小组与财务调查员一行十人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约谈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务总监,财务调查员同步对公司展开财务调查。

  经核对账目,发现该公司有77个银行账户、18辆汽车未向法院申报,且存在仅报告土地情况、未报告地上建筑物情况的可能。

  

  面临可能被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欠款。

  “这个案子执行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送来了锦旗。”晋源法院副院长刘豹感慨地说道。

  

  经财务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5.8亿资金账外循环。

  因涉嫌拒执罪,太原中院依法将证据材料移送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法院财务调查员机制实施以来,共计9名财务调查员协助执行案件5件,查实资金账外循环5.8亿。其中,被执行人受到震慑,主动履行执行案件1件;财务调查员协助查处线索,执行到位1件;查实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1件,“未执行回案款,执行回明白”;将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书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件。

  

  财务调查员是太原法院在执行方面的又一创新尝试,通过精准识别财务账目中的伪装,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及建议,查明企业有无履行能力,协助法官查处线索,震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更加高效透明执行案件。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0/2024-06/04/content_127305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