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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 | 遵义市汇川区:培养“法律明白人” 解决群众烦心事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2024年4月12日,《贵州法治报》头版刊发了《培养“法律明白人” 解决群众烦心事》,全文如下:

  

  日前,记者从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局坚持以法治促治理,采用“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多元参与”的模式,通过不断优化完善“法律明白人”机制,高标准打造矛盾化解平台、高效率落实为民办实事,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为主线,畅通基层治理“末梢”,持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

  在大连路街道易孔格社区,居民正因为买到了生病的家禽而苦恼,一群人围在他身边为他“出谋划策”。

  “以前因为类似矛盾,居民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打架。”易孔格社区副主任曹世彬说,“现在我成了‘法律明白人’,居民有矛盾纠纷来找我,我就会去调解说明。”因为在社区中威望较高,在大连路司法所的培训下,身为党员的曹世彬被选为“法律明白人”,除了每天忙于社区工作之外,他还承担了化解居民矛盾、宣传法律的责任。

  在大连路街道,这类法律问题很常见:农产品被压价收购如何维权、被楼上掉下的东西砸到该找谁赔偿、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割……这些“家长里短”的琐碎纠纷,关系到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盘活、用活、激活“法律明白人”,就成为开展好纠纷调处工作的关键。

  近年来,大连路司法所坚持在党建引领下发挥“法律明白人”中的党员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聚焦群众呼声、群众需求,及时收集整理社情民意信息,掌握基层社会治理动态,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忧心事、闹心事,精准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

  构筑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还需全民参与。走进高桥街道十字社区,一场由大连路司法所组织,“法律明白人”主持的普法“坝坝会”正在进行,居民们围坐在坝子上,你一言我一语,一问一答,围绕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等方面开展讨论,为基层治理建言献策。

  “社容社貌是面子,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是里子。”十字社区在职党员、“法律明白人”杨德森说,“只有居民的法治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经过长时间普法、学法之后,居民遇到法律问题都会习惯性地先向“法律明白人”咨询。“法律明白人”都会给出方案。很多问题这样就得到了解决,不需要走司法程序,节约了时间和金钱。

  在高桥街道,“法律明白人”以街坊邻居的身份,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社区网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走进院落,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增添动力。

  一直以来,汇川区司法局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机制,积极推动村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筑基层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基层法治建设更“明朗”、基层治理方向更“明白”。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rmfz/202404/t20240415_84209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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