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司法局探索“3+”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近年来,关岭自治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着力提高矛盾纠纷隐患摸排和解纷水平,探索从强化“组织+、调解+、保障+”等方面入手,切实促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
一是“组织+”,夯实工作基础,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组织+乡村”。根据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换届选举的安排,在“两委”班子成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充实选举后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县共建立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167个,其中乡级调解组织13个、村级调解组织154个。“组织+中心”。率先成立县级多元化调处委员会并设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各部门抓好派驻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充实完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负责调解专家人才库的组建、管理等工作。“组织+联动”。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庭等部门,全面推进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建设,利用“1+2+N”模式高质量开展“多所联动”“警调衔接”工作,切实形成化解基层矛盾合力。
二是“调解+”,深化工作领域,持续推进多元化调处
“调解+多元”。为贯彻落实好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建立“一元贯穿、多元化解”大调解格局为工作契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之间联动配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融合与补充,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调解+行专”。建立诉前、商会纠纷、知识产权、生态环保、交通事故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涉及矛盾较多、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恋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扩大矛盾多元化解调处工作覆盖面。“调解+确认”。为避免调解案件当事人因履行调解结果再次产生纠纷,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申请,有效提升人民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执行率,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是“保障+”,增强工作动力,不断构建调解新格局
“保障+平台”。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功能全、服务广、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大力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需求,为百姓群众化解矛盾、法律咨询等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保障+业务”。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中的业务水平,定期组织以乡镇为单位的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组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新晋调解人员通过窗口接待、疑难纠纷旁听、案卷规范化撰写制作等形式参与调解实践,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障+案补”。为充分调动我县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制定了《关岭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从2023年起对全县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案件按照“简单、一般、重大、疑难”等四类标准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从100元到1000元,切实保障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补贴力度,提高了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了他们干好调解工作的热情,为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注入活动。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404/t20240426_8436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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