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红头文件关口 筑牢依法行政根基—攀枝花市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近年来,攀枝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探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一、当好文件制发“守门员”,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实行制定主体“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对市本级58个和县(区)共计24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明确,并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修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列入清单及其他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均不得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底数清,可查询,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建立“4+4”审核模式,从“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发程序和文件内容”四要素入手,确保合法性审核意见提得准、立得住,再经“审核人员初审—科室研讨复审—分管领导主持会审—主要领导终审”四级审核,弥补个人审核角度单一、审核深度不够的问题。坚持把握内容的“红线+底线”,对于合法性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零容忍”,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坚决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内容。近三年来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均经过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适当、权限法定、程序正当、内容合法。
二、编印审查工作“教科书”,以材料标准化助力审核高效化。2021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48件。为确保审查质量,市司法局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原有《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意见》《攀枝花市切实解决合法性审查不严问题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2023年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手册》,为全市审核人员送上了一本可查询可参照、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合法性审查“教科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防止大量“急件”影响审查质效。
三、制发文件备案“通行证”,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认真履行备案审查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为保证文件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市司法局对市级部门和县(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条逐句严扣细查,依法依规审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报备单位沟通,限期补齐材料、完善程序、修改内容,不涉及内容纠正的,进行书面记录并告知制定机关如何规范报备。2021年以来对审查通过的1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单独登记编号,制发《准予登记通知书》。目前,全市现行有效的30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各级政府机关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jcgzdt/2024/1/30/e6076ca050bb4cdbbbba99223b6170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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