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建立协助机制 破解监管难题 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来源: 辽宁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为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融入社会,保障其生产就业权益,主动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辽宁海事局、辽宁海警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面对我省海岸线较长,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群体出海就业“呼声高”等现实问题,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跨海域、常流动、监管难”等特点,将“出得去、能就业、管得好”放在首要目标,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海上管控、销假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加以保障。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海事、海警等部门协作联动,共同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执法工作同步监督。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司法审查与社区矫正监管融合式发展,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实现矫正监管和检察监督双向促进,实现共同提升。对有效推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关系修复融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ywgz/sqjz/2024010915152315394/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