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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吉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3〕108号)要求,通过各地组织推荐,经省司法厅初审,现将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4个)

  长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处

  辽源市司法局复议应诉综合科

  延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二、先进个人(3名)

  张雷吉林市司法局案件综合处处长

  鲍丽伟(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

  蔡晓蕾(女)通化县司法局副局长

  公示时间到2024年1月4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一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918560,81165767

  电子邮箱:jlszfxzfy@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

  邮政编码:130051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312/t20231228_8858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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