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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五周年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五周年,也是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启动之年。为让更多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支持并广泛参与人民陪审工作,有效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渠道,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省司法厅联合省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作为、深入发动,掀起学习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热潮,累计举办各类讲座活动640余场次,推送新媒体信息9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1.28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78万余人次,第一受众达57.5万余人次,为新一轮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济南市

  

济南市司法局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进社区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广场、便民服务大厅、法治宣传栏等阵地,推出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在机关、学校、企业张贴报名“二维码”进行宣传,举办各种讲座70余场。各县(区)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共发送多媒体宣传信息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
青岛市

  

  青岛市司法局依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向村两委、村民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市南区积极发动社区法律顾问,在社区举办普法讲座。市北区多个街道社区书记亲自宣讲。崂山区组织司法所线下深入村居开展《人民陪审员法》主题讲座。即墨区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17场,形成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淄博市

  

  淄博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力量,在广播电台《有请律师》节目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解读。在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公众号发布“谁执法 谁普法”系列普法宣传,在全市各镇(街)、村(社区)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讲座、张贴公告宣传海报,开展宣传活动17次,组织宣传讲座27场次,在新媒体发布宣传栏目136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众人数达5万余人。


枣庄市

  

  枣庄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常态化做好《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纳入“八五”普法宣传规划,突出“人民陪审、公正司法”主题,结合选任人民陪审员开展集中宣传,以“百地万人观陪审”为牵引,形成宣传长效机制。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开辟宣传栏7个,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6830余份,社区现场宣讲126场次,新媒体宣传130余篇,阅读量20万余人次。


东营市

  

  东营市司法局以线上媒体矩阵与线下座谈宣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河口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广饶县司法局组织政法干警、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发放宣传材料,垦利区、利津县司法局联合同级法院录制《人民陪审员法》知识宣传小视频,发放《人民陪审员法》单行页及宣传册2000余份、开展主题宣讲6场,现场解答咨询200余人次。


烟台市

  

  烟台市司法局利用司法行政官网、法治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分享等加强线上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直达基层、直通群众。海阳市、龙口市、莱山区利用报纸报刊、福山区运用动漫、莱山区和黄渤海新区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进行宣传,全市共发放资料3万余份,解答咨询1600余个,开展活动50余次,受众约50万人次。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312/bbf01538-e58c-4cd1-8192-c992abe11f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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