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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积极开展学法活动 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高青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方式,推动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学法全覆盖,切实推进学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增强“推动力”。抓好动员部署,年初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三级联合学法”活动实施意见,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根据要求,每季度围绕同一专题,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活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增加学法载体,除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政府常务会学法外,依托部门工作例会、主题党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扩大学法范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每年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每年开展学法活动1500余场次。二是注重学思践悟,学用结合增强“引领力”。充实丰富学法内容,组织各部门单位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研讨交流。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黄河保护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学法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学法理论运用,紧密结合基层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提升用法水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换届选举纪律规定等开展学习,助力换届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平稳完成。三是注重督察考核,压实责任增强“执行力”。为增强学法用法实效,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三级联合学法”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列入县对县直部门(单位)、镇(街道)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年初下发计划、季度通报工作情况、半年督察督办工作机制,督促各普法成员单位把学法工作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等人员法治素养。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403/b1e9edb0-edaa-40e5-9bc7-78649d7ecc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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