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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今年4月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人民陪审员法》,加强社区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提高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3月底到4月下旬,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历下区文东街道和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办事处,结合“双报到”活动,先后到山大路、文东、七里堡等社区,集中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集中宣讲、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社区群众集中宣讲了《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法律常识,并重点围绕“什么是人民陪审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满足的条件”“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和任期”“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制度保障”等内容作了讲解,让广大社区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共同推动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

  

  本次活动旨在落实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社区双报到”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引领我省《人民陪审员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工作,为我省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建设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59/202304/2974de22-04d2-4500-b12f-29487e5b18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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