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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4 作者:

  为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2020年度法治甘肃建设进展情况,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2020年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甘法发〔2020〕1号)安排,甘肃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20年2月组织开展“2020年法治甘肃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以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总样本框,采用分层、多阶段、比例、随机抽样原则进行抽样。采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在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分别对“法治建设总体状况”、“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等14个问题开展调查。

  

  (一)样本分布

  

  本次调查在全省共完成有效样本14339个,具体样本分布见表1-1。

  

  表1-1各市(州)、县(区)样本分布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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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效样本基本情况

  

  1、城农比例:全省被调查对象中城镇居民占47.90%;农村居民占52.10%。

  

  2、年龄结构:本次调查以16岁及以上人口为对象。在被调查者中年龄在16岁至25岁占12.72%,26岁至35岁占26.02%,36岁至45岁占23.61%,46岁至55岁占23.96%,56岁至65岁占10.49%,66岁至75岁占3.19%。从被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来看作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家庭活动主体的中青年占被调查者总体的73.59%,可以反映出法治甘肃建设进展情况的真实感受。

  

  3、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教育程度占45.06%,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占22.21%,大专占14.97%,大学本科及以上占17.76%。

  

  4、职业分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11.88%,企业管理人员占3.51%,企业一般工作人员占11.44%,科教文卫体等专业技术人员占3.39%,餐饮娱乐服务业员工占2.73%,务农农民占26.37%,进城务工人员占12.54%,在校学生占6.40%,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占8.32%,自由职业者占2.93%,无业人员占6.81%,离退体人员占3.10%,其他人员占0.59%。被调查对象涵盖了各个社会阶层和职业群体,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法治甘肃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

  

  法治甘肃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根据各指标调查数据赋值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单指标评价分值=(满意有效样本数×100+基本满意有效样本数×50+不满意有效样本数×0)/总有效样本数

  

  总体评价得分=各单指标评价分值之和/评价指标数

  

  (一)总体评价分值

  

  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满意度总体评价分值为80.52。从各市(州)来看,法治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居于前三位从高到低依次是酒泉、张掖、嘉峪关,分值为85.32、84.53、83.81;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天水、陇南,分值为79.72、78.01、77.33。具体见表2-1。

  

  表2-1全省及各市(州)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评价分值

  

  单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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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各指标来看,满意度评价分值居于前三位从高到低依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法治建设状况”、“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分值分别为89.93、88.92、86.90;位于后三位依次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执法司法机关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分值分别为77.32、68.56、45.47。见图2-1。

  

  图2-1各评价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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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市(州)分项指标评价分值

  

  1.法治建设状况满意度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嘉峪关、酒泉、张掖,分值为93.31、92.12、92.10;

  

  2.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张掖、酒泉、甘南州,分值为90.91、90.87、90.34;

  

  3.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甘南州、张掖、酒泉,分值为54.67、53.41、53.11;

  

  4.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嘉峪关、酒泉、张掖,分值为85.77、83.15、81.41;

  

  5.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张掖、武威,分值为87.70、86.70、84.93;

  

  6.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兰州新区、酒泉、张掖,分值为90.21、87.99、86.66;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张掖、酒泉、嘉峪关,分值为93.26、92.99、92.13;

  

  8.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张掖、金昌,分值为85.93、84.78、83.62;

  

  9.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金昌、张掖,分值为75.09、73.64、71.95;

  

  10.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效果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张掖、武威,分值为87.23、87.20、86.32;

  

  11.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张掖、武威,分值为88.42、86.82、85.17;

  

  12.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金昌、嘉峪关、张掖,分值为92.32、91.73、90.18;

  

  13.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酒泉、嘉峪关、武威,分值为90.97、89.76、89.64。

  

  14.依法治理的成效总体评价中,居于前三位的是嘉峪关、酒泉、张掖,分值为89.76、88.93、88.59。具体见表2-2。

  

  表2-2各市(州)法治建设满意度评价分值

  

  单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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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治建设满意度评价构成

  

  (一)法治建设总体状况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法治建设总体状况评价满意率为96.48%,其中认为“满意”的占81.37%、“基本满意”的占15.11%;认为“不满意”的占3.52%。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4.08%-99.13%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金昌、兰州新区、嘉峪关;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临夏、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1。

  

  表3-1全省及各市(州)法治建设总体状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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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政策制定、制度建设评价满意率为95.03%,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8.78%、“基本满意”的占16.25%;认为“不满意”的占4.97%。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1.20%-98.99%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酒泉、甘南州;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定西、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2。

  

  表3-2全省及各市(州)人大从保障民生、环境保护方面开展地方性立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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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所在地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率为78.00%,其中认为“很熟悉”的占8.40%、“知道一些”的占41.59%、“听说过”的占28.01%;认为“不了解”的占21.99%。

  

  从各市(州)来看,了解率在72.55%-86.91%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南州、张掖、嘉峪关市;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定西、陇南、天水。具体见表3-3。

  

  表3-3全省及各市(州)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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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满意率为89.88%,其中认为“满意”的占64.77%、“基本满意”的占25.10%;认为“不满意”的占10.12%。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4.31%-95.93%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金昌、酒泉;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临夏、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4。

  

  表3-4全省及各市(州)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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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满意率为91.61%,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1.65%、“基本满意”的占19.97%;认为“不满意”的占8.39%。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7.02%-98.41%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甘南、张掖;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平凉、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5。

  

  表3-5全省及各市(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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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评价满意率为93.79%,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3.54%、“基本满意”的占20.24%;认为“不满意”的占6.21%。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2.17%-96.91%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嘉峪关、酒泉;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临夏、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6。

  

  表3-6全省及各市(州)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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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满意率为96.21%,其中认为“满意”的占83.65%、“基本满意”的占12.55%;认为“不满意”的占3.79%。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4.66%-98.43%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金昌、张掖;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白银、兰州新区、陇南。具体见表3-7。

  

  表3-7全省及各市(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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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政府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政府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评价满意率为91.11%,其中认为“满意”的占66.25%、“基本满意”的占24.86%;认为“不满意”的占8.89%。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86.80%-96.51%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金昌、酒泉、嘉峪关;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兰州新区、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8。

  

  表3-8全省及各市(州)政府各类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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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满意率为94.07%,其中认为“很规范”的占43.06%、“基本规范”的占51.01%;认为“不规范”的占5.93%。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0.21%-97.27%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金昌、兰州新区、张掖;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天水、陇南、临夏。具体见表3-9。

  

  表3-9全省及各市(州)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司法行为规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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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效果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效果评价满意率为95.83%,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1.61%、“基本满意”的占24.23%;认为“不满意”的占4.17%。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3.63%-98.39%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张掖、武威;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临夏、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10。

  

  表3-10全省及各市(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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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满意率为94.74%,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3.20%、“基本满意”的占21.54%;认为“不满意”的占5.26%。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2.01%-97.14%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甘南、酒泉、张掖;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天水、陇南、临夏。具体见表3-11。

  

  表3-11全省及各市(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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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法治宣传教育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评价满意率为95.86%,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7.70%、“基本满意”的占18.16%;认为“不满意”的占4.14%。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4.20%-100.00%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金昌、酒泉;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临夏、陇南、天水。具体见表3-12。

  

  表3-12全省及各市(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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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满意率为97.08%,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6.26%、“基本满意”的占20.81%;认为“不满意”的占2.92%。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5.86%-99.21%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张掖、金昌;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天水、兰州新区、陇南。具体见表3-13。

  

  表3-13全省及各市(州)居民遵守法律总体情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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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依法治理的成效总体评价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被调查者对依法治理的成效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7.08%,其中认为“满意”的占72.96%、“基本满意”的占24.12%;认为“不满意”的占2.92%。

  

  从各市(州)来看,满意率在94.99%-100.00%之间,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嘉峪关、金昌、兰州新区;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白银市、天水、陇南。具体见表3-14。

  

  表3-14全省及各市(州)对依法治理的成效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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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存在的问题

  

  从2020年度满意度调查分析看,我省群众对法治甘肃建设总体评价良好,分值为80.52,但从被评价的14个指标来看,有4个指标评价分值在80分以下,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在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对所在地党委、政府作出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了解程度有待提高;二是有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方面有待改正;三是政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四是行政执法中还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

  

  从区域结构来看,河西5市与甘南、定西、白银总体评价居全省前8位,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而其他6市及兰州新区总体评价居全省9-15位,且得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形成“河西”、甘南总体评价较高区域态势。“河东”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低于“河西”。

  

  五、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公民的知晓率。一是创新宣传载体,提炼宣传内容。结合普法工作,通过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注重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的宣传、注重法律法规关键条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的宣传,突出典型案例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紧紧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他们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保证他们履行好权力的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使他们成为法治化建设的主要推动者与群众法治理念的引领者;三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增强法治化建设的地域性时代性特征。要支持和引导群众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要。

  

  (二)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执法标准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本。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不规范问题,建议提高执法者素质,淘汰态度恶劣,素质低下屡教不改者,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使执法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加强学习,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切入点,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关键点,严格依法办事;三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突破点,自觉接受监督。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窗口单位要落实好服务制度,设立服务引导员对办事群众进行引导,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政府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