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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来源: 司法部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山西、浙江、江西、湖南、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李晶等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55人为公证员:

  山西省

  李晶武帅贾淑敏张蕙袁静静李焘

  李春浇

  浙江省

  潘晔路夏英杰

  江西省

  钟诚王璇占庆杨朝明谢寒旭

  湖南省

  陈位庆屈倩何青叶吴园园张婉琴梁峥嵘

  四川省

  艾鑫曾敏车晋陈聪丁豪桂鹏飞

  何月蒋明劲康瑜蕊李秀伦李颜梁承英

  陆梦骄罗根皮圣婕青微邱雪丹石文超

  苏雨霏文雯吴佩雯肖学菲杨涵袁嘉忆

  朱筱涵

  云南省

  周赞何家乐张弛罗金香龚羽青李晓竹

  应海丽克家婷李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潘晓妍

  司法部

  2024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3/t20240315_496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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