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
来源: 宁夏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专项活动。
活动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退役军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以“情系残疾人”“关爱妇女权益”“呵护未成年人”等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的有效供给。
专项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向残联、残疾人服务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延伸,将手语翻译人员纳入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与妇联、民政等部门优势叠加,将妇女请求确认继承权或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因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妇女主张相关权益的,不受经济困难限制。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建立专门指派机制;联合共青团等部门,与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对接联络机制。指派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人员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指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为退役军人减免公证和鉴定费用;对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服务;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对75岁以上老人办理继承公证实行告知承诺制,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用。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建立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办公化解农民工欠薪纠纷机制,对群体性案件实行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评估。在物流园、企业园区、外卖集散点等地,依托现有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菜单式”“一站式”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nxyw/202405/t20240506_866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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