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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两部门深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

来源: 宁夏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5月7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定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措施,发挥调解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健全民营企业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将加强联动,积极指导推动民营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派驻调解工作室。选优配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员,注重从企业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等群体中选聘;积极吸纳优秀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人才加入企业调解员队伍。

  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纠纷排查预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工商联对企业深化改革和治理整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联调联动,积极推动实现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商会及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在企业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推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加强民营企业纠纷调解规范化建设,逐步实现组织网络化、工作制度化、业务规范化。强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统筹推进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建立民营企业纠纷调解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深化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宣传引导,不断增强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nxyw/202405/t20240508_868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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