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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起错误婚姻登记”不再困住“两个家庭”

来源: 四川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解决了错误的婚姻登记问题,我们终于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了。”近日,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调阅档案+两省协作+跨省取证+化解争议”的办案思路下,得以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曾某甲通过电话向该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4年2月19日,市中区婚姻登记机关向市中区检察院移送了一起错误婚姻登记案件线索。经查,1996年,曾某甲与宋某某登记结婚。2023年,两人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却被告知曾某甲与向某某一直存在婚姻关系,无法办理其与宋某某的离婚登记。曾某甲心生疑虑,除了宋某某以外,自己从未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这向某某到底是谁呢?经向有关部门查询,她发现这向某某不是别人,正是曾某甲的姑妈曾某乙的丈夫,这让曾某甲百思不得其解。曾某甲迅速联系上了现居住在云南省水富市的姑妈曾某乙。为处理这段“混乱”婚姻关系,四人多次前往市中区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希望撤销错误婚姻登记,但婚姻登记机关告知对此类情形无法主动撤销。两家人不堪其忧,却别无他法,多次奔波也让曾某乙和向某某二人疲惫不堪、心生怨气,这件事便成为压在两家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2024年2月19日,曾某甲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更正婚姻登记申请书,请求将曾某甲与向某某的婚姻登记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为曾某乙。同日,婚姻登记机关向市中区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受理案件后,市中区检察院迅速组建专案组,依法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梳理婚姻登记档案材料时,专案组检察官发现档案中“婚姻登记申请书”中的当事人签名笔迹与其他书证中的签名笔迹不一致,认为曾某甲与向某某的婚姻登记存在他人冒名办理的可能。而要证明该段婚姻登记系他人冒名办理的“突破口”就是曾某乙。考虑到曾某乙家庭经济困难且出行不便,在云南省水富市检察院的协助下,专案组与曾某乙取得联系后,随即前往水富市调查取证。专案组成员从“婚姻登记申请书”笔迹不一致作为切入点,反复与曾某乙耐心沟通并向其释法说理,最终曾某乙消除顾虑,陈述了其因两家纠纷激化,曾在1995年冒用曾某甲的身份信息与向某某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

  

  2024年4月16日,市中区检察院向婚姻登记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撤销曾某甲与向某某的婚姻登记。4月18日,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了曾某甲与向某某长达近30年的错误婚姻登记,不但维护了曾某甲的合法权益,还妥善解决了困扰“两个家庭”的烦心事、揪心事。

  

  2024年,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市中区检察院与婚姻登记机关会签《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畅通撤销婚姻登记纠纷法律救济渠道,深入开展“冒名或虚假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市中区检察院共督促婚姻登记机关撤销错误婚姻登记4件,切实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余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515/2869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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