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林业局建立协作机制 以公益诉讼护湿地之美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5月10日,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林业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此举意味着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利剑守护湿地之美。 《意见》明确,双方重点针对建设项目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非法围(开)垦、填埋湿地、鄱阳湖湿地区域种植损害湿地功能林木或破坏候鸟栖息地,以及其他违反湿地保护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导致湿地资源受损等方面开展协作。 《意见》指出,双方在履职时发现涉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或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应及时向对方移送,并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共同建立执法情况、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共同分析研判本区域湿地保护领域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针对湿地保护重大违法问题,通过技术支持、联合督办等形式开展办案协作,强化湿地保护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促进湿地保护和修复。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13/2024051357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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