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检察:加大侦查与协作工作力度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南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职能,提升侦查机关执法和检察监督实质化、规范化水平。去年以来,共办理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件307件,同比增长26.35%。 该院以侦查机关“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作为侦协办独立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并强化了软件建设,通过侦查机关办案平台与检察内网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以“软硬兼修”的设备保障推进侦协办高效运行。 每周由该院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到侦协办驻点办公,整理、分析近一周行政治安、受案立案台账,寻找有关线索30余次,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20余条。如:在办理赵某某非法采矿案中,检察机关就证据收集提出意见,针对涉案运输车辆多、作案时间长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的微信、转账及通话记录等客观性证据,为案件后续办理固定好证据。 办案检察官、公安干警研究有关案情 该院严把案件源头筛查关,依托侦协办从侦查机关受案立案入口抓起,建立“速裁”、“简易”、“普通”三大案件库。对案情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刑案件,督促侦查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缩短办案时长,减少当事人诉累。 强化个案提前介入机制,对重大、新型案件引导取证等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就侦查方向、证据收集、追赃挽损等重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如:2023年12月,钱某某因妻子出轨将其杀害。该院干警第一时间介入,与侦查人员一道前往现场勘验。指导侦查机关对现场血迹、作案工具、附近监控等证据收集工作,并通过走访询问嫌疑人亲朋好友,确定其犯罪动机,完善证据链,为后续审查起诉工作顺利开展夯实证据基础。 该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不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沟通,做到“周交流”、“月会议”,共开展案件会商20余次,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30余份,着重解决了案件定性、证据标准、适用法律等重大疑难问题。 如:2023年10月,在办理王某某涉嫌在KTV贩卖含依托米酯成分的电子烟给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新型毒品的证据收集、定罪和量刑等一系列问题,该院与侦查机关多次开展协商,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经县法院审理对王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同时,该院多次与侦查机关共同举办法律知识业务培训,邀请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到场讲课,传授办案经验,有效提升了干警素能。培养了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精于监督的意识,提高干警专业素质和实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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