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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怎么干?——全省政法系统就“二十条重点举措”答记者问

来源: 辽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日前,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以下简称“二十条重点举措”),明确部署全省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重点任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4月12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晖,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分别围绕对“二十条重点举措”怎么看、怎么干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辽宁法治报:请问,今年全省法院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有哪些考虑?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今年,省法院将以“五项专项整治”“五个工作机制”“五件具体实事”为抓手,坚持担当作为,能动履职,坚决推进“二十条重点举措”在全省法院系统落地落实。

  一是发挥打击效能,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惩利用网络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坚决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

  二是发挥保护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决惩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民营企业涉外法治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狠抓审判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

  三是发挥服务效能,提升惠企便民服务水平。对可能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的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切实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企业祛病强身、健康发展。加强涉企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强化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申诉、再审工作,公正高效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

  辽宁法治报:“二十条重点举措”颁布后,请问省检察院有哪些具体贯彻举措?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晖:围绕贯彻落实“二十条重点举措”,我们将主动对标省委提出的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和“八大攻坚”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打好打赢“四场战役”。

  一是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载体,打好打赢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卫战”。三级院同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全面加大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力度,确保让民营企业家走到哪儿都腰杆硬、底气足。

  二是以接待群众来访“百千万”工程为依托,打好打赢化解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的“歼灭战”。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百千万”工程。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坚持做到“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难必帮、有冤必申”,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环境。

  三是以纾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为重点,打好打赢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攻坚战”。我们将积极采取针对性举措,比如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对执行领域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个案予以跟踪监督,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其轻装上阵。

  四是以持续落实“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为统领,打好打赢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持久战”。对于去年出台的“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是对全省民营企业的长期承诺和长效服务,今年将继续全面推进落实,并欢迎大家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纳、积极改进,确保检察服务常做常新、善作善成。

  辽宁法治报:“二十条重点举措”中,提到了“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有关工作情况及后续安排?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新时代“六地”建设,围绕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聚焦做优服务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创新“一窗通办”新模式方面,推行服务事项“进一窗”,打破业务壁垒,可办业务在派出所增至115项、区县大厅增至126项、市级大厅增至132项,实现全覆盖;推行技术集成“进一窗”,研发小程序,实现一台电脑可跨警种审批办理,一台照相机可满足不同业务人像采集;推行标准规范“进一窗”,打造2654名“全科警长”,实现“一警多能”和“无差别办理”。目前,全省1665个公安窗口单位“一窗通办”全面建成。

  在提升“网上服务”效能方面,进一步优化辽宁公安APP功能,将非涉密的130项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开通,实现了企业群众办事“足不出户”。以“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为例,上线运行以来共出具39万余份。截至目前,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保持全国领先,有关建设项目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辽宁省制度性创新一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将不断丰富“网办”事项,实现流程通、服务优、体验好。将在交通管理、出入境服务、户籍政策、行政审批等便民利企方面,进一步破解难点问题,推动公安管理服务质效整体提升。

  辽宁法治报:“二十条重点举措”中也提到了加强民营企业涉外法治人才培训。请问一下,省司法厅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有哪些具体计划或措施?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我省涉外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高素质涉外人才支撑。首先,聚力辽宁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的目标定位,制定了“一揽子”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其次,通过与涉外企业进行座谈、试点“公司律师”等工作,精准对接供需,提升服务质效,“一对一”为涉外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卓越的法律服务。再次,注重平台建设和载体创新。最后,夯实基础、强化支撑。建立了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库,评选出了一批我省法治领军和骨干人才,并成功入选国家驻外法治人才储备库。

  

  接下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还将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架构,尽快设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推动建立专门的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机构。优化总体设计,在全面振兴的大局中,更加注重涉外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相关工作。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有关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增加对涉外因素的考量,并出台相应支持、扶持政策。增加力量储备,动态调整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库,健全储备和统筹使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再挂牌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并推广“理论+实务”“法律+外语”“境内+境外”等高效培养模式。强化专门培训,积极开展涉外企业合规、涉企“法律明白人”等专题专项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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