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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不是你的“赚钱工具”

来源: 辽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车险本应是作为保障车主权益,在发生道路交通意外时,让车主能够得到适当赔偿的重要手段。而在这起案件中,汽车修配厂经营者却把车险当成了“挣钱工具”,通过故意制造事故摆拍来骗取保险,先后作案16起,涉案金额14万余元。

  刘书冶

  办案人:刘书冶

  职务:新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去年冬天,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到我们新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说他们在整理数据时发现,有几位客户经常出险,怀疑有可能是骗保?他们同时提供了相关线索。

  接到报警后,我立即到这家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发现赵某国、赵某勇、李某利3个人的名字反复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出险单中。通过对关联出的10余起出险记录进行分析,我发现事故都是发生在宽阔路面,而且事故车辆是在同一个汽车修配厂进行修理。我马上意识到,这些巧合之下很可能隐藏着违法犯罪。

  我通过数据分析和人员筛查,发现这些出险车司机都与赵某国有联系,而这个赵某国正是这10余起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维修厂经营者。于是我们立即将赵某国、赵某勇、李某利3人抓捕归案。

  据赵某国交待,他经营汽车修配厂多年,对车辆保险理赔流程十分熟悉。有时,有的朋友车坏了,想维修又不想多花钱,就找到他,想通过走保险,少花钱或者不花钱就把车修了。他接到朋友的请求后,自己伙同赵某勇和李某利,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现场摆拍的方式报险。事后再将受损车辆弄到自己的修配厂进行维修,骗取保险公司赔付,获取工时费和配件费等。这样车主不花钱修了车,自己也有了生意,只有保险公司被骗,损失了赔偿金。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赵某国、赵某勇、李某利3人多次作案,共涉及虚假保险案件16起,涉案金额达14万余元。目前,3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在这里也要提醒相关行业从业者,做生意讲究生财有道,不能起坏心思,要合法经营,因为一些小利被判刑更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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