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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损失违法乱象频发 同安法院协同多部门共治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诉源治理,做实指导调解。日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与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同安大队联合签署《关于共同治理停运损失相关违法现象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旨在共同治理纠正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停运损失案件而引发的相关违法现象,力争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同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引发的停运损失纠纷案件中发现,某些网约车司机与维修单位串通开具虚假维修天数证明,以多获得停运损失赔偿。随着线索的不断挖掘,维修单位无维修经营备案、虚开维修凭证、滴滴司机隐瞒订单、中介掮客拉线牟利等各种违法乱象浮出水面。

  2023年,同安区人民法院对4家维修单位及相关网约车司机开出司法处罚,金额累计20万元,并且向厦门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函通报相关不诚信维修单位及网约车司机,由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惩处。此后该类纠纷受理数骤降,虚开证明情况好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在此基础上,同安区人民法院向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同安大队等相关单位发出邀请,联合签署上述细则,携手完善源头治理协同机制,协同推动网约车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细则明确了共同治理过程中各单位的协作内容:同安区人民法院如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将按照本细则移送相关协作单位核实;可疑线索经相关协作单位审核认定为违法后,将依法查处并进行反馈;同安区人民法院在遇到取证不能时,可请求其他协作单位在其执法权项下予以配合;各协作单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不断完善工作细则,提升效率。

  同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携手各单位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新业态着力、从细微处入手,打造地域化、多元化的司法增值服务场景,形成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安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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