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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

来源: 河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4月30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就近期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衡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靖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第一季度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中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短板弱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说明,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思维理念。要全面贯彻省市委、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的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规划方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引,更新理念,转换思路,真正站在市场主体角度考虑问题,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及企业家更有归属感、获得感和成就感,为其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要分析研判指标,做到心中有数。营商环境考核标准一直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之中,因此更要时刻关注变化,将各项指标吃透弄懂,全力将法院牵头的两项指标提升至全省第一梯队。同时要深刻领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将提升服务与企业需求相结合,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利用典型案例、信息简报等方式打造宣传亮点,逐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三要聚焦重点领域,抓好主责主业。“办理破产”方面坚持破产案件清防并济,统筹推进,强化清积措施,防止边清边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明确清积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执行合同”方面积极推动“执破融合”机制建设,着手试点开展公益清算程序,确保“关而不清”“倒而不破”的企业通过合法程序强制退市。

  四要压实领导责任,加强督导管理。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着力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统筹领导、牵头部门专班推进、各责任部门协同配合、全院支持参与的一体化工作机制。中院营商办也会积极开展对下指导,对效率偏低的法院、部门加大督导力度,让大家一起努力争创衡水法院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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