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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缅怀胡开谋律师

来源: 河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0 作者:佚名

  深切缅怀胡开谋律师

  齐明亮

  2024年4月11日,河北律师界开山前辈胡开谋老先生因病逝世,享年91岁。作为我律师道路上的引路人,尊敬的老前辈、老领导,他离世的消息让我陷入无限悲痛,也令律界为之扼腕。每每念及,他的音容笑貌依旧清晰如昨,他的谆谆教诲回荡耳畔,他的事迹与精神指引前行,内心无尽的怀念与感慨,久久难以平复,特撰此文缅怀,以寄哀思,愿胡老千古。

  胡开谋律师(1933-2024),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原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胡开谋律师

  不忘初心严党性,人民至上葆本色

  胡老不仅是新中国的第一批律师,也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前夕我省第一位出庭的辩护人。

  1979年8月,河北省召开了学习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全省政法会议。会议提出,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搞一次公开审判,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审判中必须有辩护人。而在那时,人们法治观念淡薄,还普遍存在“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认识,律师行业几近消没,早前在石家庄法律顾问处仅有的五名律师也只剩胡老一人。

  “一个社会应该有秩序、有法制”,即便经历动荡年代与困苦环境,可胡老心中的那团火始终不灭,他最终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这次公开审判,过后他曾说“我心里一直盼着我们的国家会朝文明、法治的方向更好地发展,这个愿望我没有放弃过,于是我同意了”。

  后来据胡老回忆,那次公开审判在当时的八一礼堂举行,庭审现场座无虚席,除了参加省政法工作会议的省、地、市县的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外,政法干校的全体师生都来了,人们都格外关注在法庭上为犯罪分子说话的辩护人。那起案件是一名下乡男知青盗窃成性,并且在盗窃不成的情况下因泄愤而涉嫌杀人、伤害、放火、偷盗等罪名,最后在一次偷开汽车后被警方抓获,在派出所他主动交代了以前所实施的所有作案行为。那时刑法等法律尚不健全,胡老提出被告人多数罪行都是主动坦白、认罪态度较好两方面的辩护意见,且根据案件情节及其主观心理状态,提出故意杀人罪不应成立,应定为故意伤害,建议法庭给被告留一条生路,法庭最终也采纳了辩护意见,知青被判死缓。

  

  1981年春胡开谋律师出庭辩护

  在那个特殊时期,此次公开审判无疑是对未来法治社会的坚定宣示,更为我省恢复律师制度、重建现代文明的司法审判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胡老顶住巨大压力作为全省首个出庭律师,以其出色的庭审表现和坚定的法治信念践行了法律人的神圣使命与历史担当,更加彰显出其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令后辈为之叹服。此后,胡老同样怀着对律师行业恢复重建的信心和决心接受了主持重建石家庄市法律顾问处的工作。

  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助力政府法治建设

  胡老生前曾连续多年作为石家庄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服务于政府法治建设。在他的建议下,市政府组建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市政府系统研究、论证地方的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同时到各地进行法律宣讲,极大地提升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以专业服务助力政府法治建设。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今年影片《第二十条》激起全民对于法、理、情的深刻思考,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回应了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最朴素的期待。将时光倒转到1980年,胡老也曾为这样一对父子辩护,案件在当时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回族马姓父子三人在农贸市场卖羊肉,后李某不顾其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出言不逊,和马家大儿子争吵厮打,后李某不服,回家拿斧头一把,追上收摊回家的马氏父子,争执中将马家小儿子头部和面部用斧头严重砸伤,并将大儿子的手臂砸至骨折,大儿子情急之下用剔骨刀刺向李某,李某随后不治身亡。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伤害致死罪,胡老在为本案辩护的时候,主张被告人是正当防卫,被告人伤害李某之前,李某已经对马家父子进行了多次不法侵害,并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在这种生命攸关的情况下被告人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应属于防卫过当。最终法院采纳了胡老的意见,以正当防卫定案。其后,胡老关注到这一社会问题,还专门在《河北法学》上发表了《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的文章。

  近些年,从司法实践我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沉睡的“二十条”逐渐被唤醒,这又何尝不是像胡老一样的法律践行者和宣扬者努力付出的最好回馈啊。

  敬业奉献展担当,引领行业启新篇

  胡老的一生为石家庄市乃至河北省律师行业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其中之一便是他开启了我省律师行业由执业律师担任律协会长的先河。

  

  胡开谋律师(左二)与石家庄市法律顾问处同事合影

  2005年,胡老已年逾古稀,他本可以选择功成身退、安享晚年,但因为这份律师业变革的责任让他决定挑起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长的重担,这一干就是八年。在任期间,他不断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律协工作的支持,致力于健全完善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制度,自己虽然早已是资深的前辈,但仍然能够充分尊重和倾听每个人的声音,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共同谋划律师行业的发展思路,打开了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作的新局面。

  回望胡老一生的成就,同样重要和值得称道的是他一直以来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他深知青年律师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未来,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传道授业解惑,而这不仅仅是在法律知识和技能上的传授,更重要的是在职业素养、道德观念和人生领悟上的引导。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当年的年轻人如今都已经成为法律界的中坚力量,带着胡老的嘱托,他们也在用所学所思所得指导后辈走好执业之路,代代相传,不断汇聚成为律师行业能够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我想这正是传承的意义。

  师者匠心,幸而相遇

  人们常说“予人以星火者,必心怀火炬”,胡老便是持有火炬之人,而幸运之至我能得此星火。谈及与胡老的初识,那是我刚从劳教所调入石家庄市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是律所的主任。对我而言,重新面对一个新的职业领域,面对与以往大不相同的工作内容,内心满是迷茫与无措。然而,胡老总是给予我无尽的鼓励与支持。

  回忆起跟随他一同出庭时的紧张感,在庭上,胡老显得那么从容不迫,总是能迅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娓娓道来,庭后他也毫不吝啬地与我分享办案经验;遇到难题向他请教时,他会亲自翻阅相关书籍给我耐心地讲解、指导;告诉我每个律师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每个案子都是一次经验的积累。特别是在律协工作与他共事的那些岁月,更是被他的严谨、认真和对工作的热情深深影响,教会我作为律师除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外,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和坚守正义的信念同样重要。他的言传身教,不仅让我在业务上取得了进步,更让我在做人做事上受益颇丰,即使多年后,依然对我影响至深。

  

  省、市律协领导看望胡开谋同志(右一为本文作者)

  往昔承蒙垂恩,忆久倍感伤情。三年前的四月初夏律所还曾去拜访过胡老,聆听他讲述党史和律师发展史,至今音容宛在。胡老一生致力于法治建设和人才培养,倾注毕生心血。愿吾辈法律人,以胡老为榜样,承其遗志,续其法治之光。

  胡老虽然离开我们了,但他那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治,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敬业奉献的精神,却将永远激励我们为律师事业去努力奋斗!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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