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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吊销王明善律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0 作者:

  王明善,男,汉族,1963年11月15日出生,甘肃省景泰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系甘肃贞度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6202200710295588。王明善因犯虚假诉讼罪,2020年6月19日,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2020年11月20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明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由甘肃省司法厅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