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26 作者:佚名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青海省司法厅
青法委普法组〔2023〕66 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普法办公室: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现将《青海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另外,为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和省司法厅制作了一批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宪法、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统一部署在“青海普法网”设置“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供各地各部门下载使用。
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分别于11月30日前、12月17日前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联系人:蒋燕,传真:0971—8247553
电子邮箱:qinghaipufa@163.com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青海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15日
青海省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我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延伸具体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全国“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1.收听收看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在全国评选 2023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届时,请各地各部门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通过各类终端系统收听收看。
2.自行安排线上宪法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宣传活动有声势、组织有力度、开展有亮点。发挥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二)主场活动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省直机关工委、西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普法协调小组、西宁市司法局在西宁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2023年度青海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其他市州根据活动安排,自行组织开展启动活动。
(三)主题活动
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传活动。各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法律九进”牵头部门负责,有关地方司法局和相关部门配合开展。
1.“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针对农村提升乡风文明、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治理赌博等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
2.“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集中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规条例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州)
3.“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类学校 要组织开展“五个一 ”宪法宣传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次知识讲座、举办一次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撰写一篇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集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12月4日当天,与全国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主题活动,持续推动全省大中小学生“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与考试,使广大学生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各市州)
4.“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知识竞答、集中研讨、旁听庭审等形式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发挥“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平台、“青海普法网”作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各市州)
5.“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等,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州)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牵头单位:省军区党委、武警青海总队党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市州)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态宣传报道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
8.“宪法进家庭”主题活动。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巾帼法律明白人在身边”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牵头单位:省妇联,各市州)
9.“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聚焦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对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宪法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宣传周期间,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司法厅,各市州)
(四)具体安排
1.举办厅级干部法治培训讲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3.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
4.在“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第五届“宪法伴我行”全民竞答活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5.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宪法晨读”和“宪法伴我成长”宪法歌曲传唱等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省教育厅)
6.组织开展全省“十佳法律明白人”优秀事迹征集展播活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7.组织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获奖作品展播活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8.开展“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活动。发挥“青海普法”今日头条号的聚合效应,开辟#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专栏(话题发起指南见附件),推动各地各部门今日头条号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整体联动效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9.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公益普法短信。(省通信管理局)
10.在全省铁路、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播放宪法、民法典公益宣传片。(省交通运输厅、青藏铁路公司)
11.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宪法、“八五”普法置顶公益广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12.开展“宪法宣传点亮城市地标”“我和宪法合张影”等活动。(各市州司法局)
六、宣传报道
1.《青海日报》《青海法治报》《西宁晚报》等纸媒在第六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就推进现行宪法施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刊发评论性文章,活动期间,采编相关稿件。
2.青海广播电视台在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期间插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并对全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3.青海广播电视台适时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全国2022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
4.全省各类媒体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相关资料登录“青海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下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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