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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在滨州召开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11月16日,全省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在滨州召开。副省长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主持,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致辞,省政府副秘书长王贞军,省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朱晓峰,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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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伟指出,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党中央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加快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迫切需要。公职律师肩负着参与党政机关制度建设、决策论证、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任务,是法治山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中大有可为、必有作为。李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公职律师制度放到推进法治建设、服务中心大局的高度来思考和把握,切实增强做好公职律师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创新思路方法,努力推动公职律师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优势,鼓励、支持公职律师为有关规范性文件、决策合同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护航助力各项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要推动和支持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主动作为,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健全公职律师表彰奖励制度,保障公职律师执业权利,努力推动公职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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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增胜在主持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李伟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精神,汇报好贯彻落实措施,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本地区公职律师工作,努力解决制约公职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挥好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公职律师工作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察力度,强化协作配合,督促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能力,推动我省公职律师工作走在前开新局。要教育引导公职律师加强学习、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立足单位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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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为公职律师代表颁发了律师工作证书。滨州市副市长郝建及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菏泽市司法局局长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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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律师工作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610/202311/648154b9-423d-4f45-8bb5-2645b309fec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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