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在日照召开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杨增胜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的“落地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杨增胜强调,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激励保障措施,推动凝聚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发展不均、供需不紧、融合不深、规范不够等问题,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在补齐短板上提升工作质效。要关注基层基础,进一步优化资源共享配置、提升履职工作成效、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创新宣传培训形式,在优化服务中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济南、青岛、东营、济宁、威海、日照、聊城等7个市司法局作交流发言,会前以展板形式介绍了岚山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照高新区河山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五莲县潮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会议邀请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司法局、省司法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610/202311/28201301-99bf-4874-a0d1-216b29505b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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