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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司法局:“双语”普法进寺院 法治教育润人心 海南州司法局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省州委平安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落深落细全州“十个一百”法治宣传专项活动,11月3日,海南州司法局邀请青海省警官学院副教授、教务处副处长索南达杰老师到同德县德庆寺开展“走村入寺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德庆寺寺管会主任,驻寺干部、部分僧侣等共计60余人参加了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索南达杰教授用“案例+法条”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寓教于乐的形式向在场教职人员讲解党中央深入开展五年一次普法宣传的目的和意义;全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背景和执行的初衷,以及我国教育发展情况;深刻阐释全国宗教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经据典表示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寺院一律不得以各种形式接纳适龄儿童入寺,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适龄儿童入学就读的相关规定,要求广大宗教教职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旗帜鲜明跟党走的立场,要积极发挥宗教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特殊地位作用,向信教群众多讲利于民族团结言论,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与寺管会主任,现场年轻僧侣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解答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另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表示现在是信息社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要谨言慎行,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防止因不懂法、不知法而葬送前程,因小失大。并表示法律伴随着公民的一生,建议寺管会主动联系司法行政等单位,在寺院开设法治教育课,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提升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宣传活动后,在场僧侣表示,这次法治宣传案例结合、通俗易懂,是一场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宣传课,是他们对党的政策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希望以后多举办类似的法治宣传,为他们答疑解惑、提升法治素养。

  活动中州司法局向寺院僧侣发放藏汉双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356问》、《青少年法律读本》《民族团结应知应会手册》等宣传读本450余本(册),防疫包、雨伞、毛巾等法治宣传品680余件。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僧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切实增强了僧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下一步海南州司法局继续邀请一批省州内知名专家和学者、律师,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尊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1/t20231107_11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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