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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四员一体” 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来源: 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广东省中山市将人民调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四支队伍形成合力,建立“四员一体”小网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社情民意信息员

  将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发展为网格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通过主动向群众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将矛盾止于萌芽、遏于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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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法治建设宣传员

  建立法律服务联系小组,培育了一批以“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综合网格员”为主体,社区民警、村干部、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补充的法律服务队伍,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下沉网格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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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格员开展安全巡查并指导群众做好相关工作

  矛盾纠纷调解员

  建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分层过滤、层层分流、逐级递进的调处化解模式,构建更为完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进一步向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领域延伸,今年先后成立中山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山市侨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挥“四员”合力,积极解决烦“薪”忧“酬”,成功处置多起楼盘欠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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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炎连调解工作室”揭牌

  法治建设引领员

  推动“四员”参与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法律规定与良俗新风结合起来,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载体,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讨论、表决建立管理制度,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治理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联动协作,引导全市1000多名“法律明白人”担任法治创建的监督员,将依法管理能力、自治协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乡风文明培育、法治创建成效等纳入监督范围。截至目前,已有10个村(社区)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南朗街道榄边村等64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279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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