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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和心理辅导活动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为有力推进黔西南州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2023年11月7日,州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诗久带领社区矫正工作队到望谟县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和心理辅导。望谟县83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了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会上,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播放了收监执行警示教育短视频;州强戒所干警通过真实案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如何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望谟县司法局副局长王䶮对望谟县近年来收监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最后,州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诗久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端正认识。首先是身份认识,要认识到自己是受到刑事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其次是社区矫正,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性化管理。二是服从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请假外出规定和定期报到制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脱离监管。三是遵纪守法。社区矫正对象对各种犯罪行为要有清醒的认识,酒驾、醉驾等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再犯罪不仅自己失去自由,而且对家庭、亲人、子女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图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暨集体心理辅导会

  

  图二:戒毒民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11/t20231110_83065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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