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格尔木市司法局:用好“谋、实、准、深”四字诀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尔木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用好“谋、实、准、深”四字诀,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一、用好“谋”字诀,顶层设计有安排

  立足职能,用“谋”字诀贯穿始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提前谋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发工作。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汇报内容,先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3次,组织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重点工作4次。同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强化监督,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用好“实”字诀,流程审核有强度

  规范流程,用“实”字诀规范制发程序。强化文件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进行再部署、再规范;细化工作职责,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要环节,审查前做好事前监督,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备必审,同时,在征求意见阶段,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性、制发程序、注意事项等及时回函制发部门,提高后续审查效率。审查中严把审查过程,从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是否违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方面对送审稿严格审核。文件制发阶段,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督促制发部门做好文件及政策解读的公布,对制发文件按要求及时报送州政府、市人大备案,同时将备案报告、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制定依据和文件制定中形成的书面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层层备案审查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了违法文件的出台,有力保障了政令统一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今年以来,共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8份,向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份。

  三、用好“准”字诀,监督管理有效能

  加强监督,用“准”字诀贯彻管理全程。制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督查,对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发文目录登记不科学、文件制发格式欠规范、备案不及时”等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时整改,并就相关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释惑,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建立协审机制,双重加码提升审核效能。自2019年3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及43家部门、单位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为部门涉法事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有顾问团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审核质量和效率;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现行的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开展了第五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动态调整”。

  四、用好“深”字诀,能力提升有保障

  以学促干,用“深”字诀提升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以省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抓手,对格尔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不全面、台账资料不规范等问题短板进行了整改,同时,对《格尔木火车站停车区域秩序综合治理的通告》《格尔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暂行)》等问题文件,督促执法部门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长效机制。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召集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骨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规定的解读学习,确保精准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典型案例,指出薄弱环节和易错点,进一步提升全市各部门的整体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0/t20231030_1109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