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青海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展播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编者按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社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载体。2022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1篇,现分期进行展播,供全省广大村、社区学习借鉴。

  

  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西关街社区简介

  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西关街社区位于西宁市湟源县北大街拱海门广场西侧,东起北大街、西至水务巷、南至西大街、北达北大路。辖区面积0.7平方公里,有自建房居民户籍人口1423户4300人,常住人口968户2866人。社区党委下设3个党支部,现有党员112人。

  

  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西关街社区居民公约

  为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促进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辖区特点,经居民会议讨论,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遵守执行。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二、自觉遵守文明道德守则,大力倡导“讲文明、守公约、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辖区居民自觉听从西关街社区红白理事会的号召,既崇尚礼尚往来,邻里相互帮助,又不随意抬高礼金数额,以势压人。

  三、西关街社区与涌兴村毗邻而居,村、居民要邻里和睦相处,各民族之间相互信任、彼此尊重、团结友爱、敬老爱幼,禁止民族间的歧视;遵纪守法,礼貌待人,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应争做“五星级文明户”。

  四、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结合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搞好公共卫生,形成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入箱,做到不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毁坏绿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乱涂乱贴,不随地大小便,爱护社区环境,营造良好的社区人居环境,促进各民族大团结。

  五、不在住宅周围乱搭乱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通道;楼道内不乱堆乱放,保护楼道干净整洁。

  六、学法、知法、守法,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组织,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七、辖区的出租房屋谁租谁负责,出租方应当告知承租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和非法活动。

  八、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九、关心关爱弱势群众,扶贫助困,送温暖、献爱心。尊老爱幼,在社区内努力创造老有所养、少有所学、幼有所托、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的社区环境。

  十、西关街社区与丹噶尔古城一街之隔,社区居民应着力维护湟源人的形象。旅游季节要真诚、热情、礼貌对待过往游客,尽可能地为游客提供便利。看到外国友人,不得有围观、围堵,更不得有强卖、强买、欺诈游客的行为。

  十一、西关街社区辖区有西大街、北大街、北大路及水务路等县城道路,辖区居民不得挖掘、侵占、蚕食公路、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建筑材料,自觉树立爱路、护路的良好风尚。

  十二、自觉遵守饲养犬管理规定,每年定期为饲养犬注射相关疫苗;外出遛狗使用犬链,烈性犬使用嘴套;外出时及时清理饲养犬粪便,并妥善处理,保护辖区卫生;以积极态度对待因饲养犬引发的纠纷,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10/t20231027_1109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