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中期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10月13日,新疆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中期评估工作圆满收官。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为全面掌握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更加有力有效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新疆司法厅成立5个评估组,分赴全区地县两级共30家行政复议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形式多样,务求取得实效
在评估工作启动前,新疆司法厅组织召开中期评估工作部署会,明确评估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具体要求,推动评估工作任务目标落实落细,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各评估组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案卷评查、实地走访、检阅工作台账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被评估单位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
精准把脉,查找短板弱项
各评估组根据各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类型,重点针对2020年至2022年自然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采取“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填表”的方式,逐案制作《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登记表》。全区共评查30家行政复议机构案件344件,其中:第一评估组对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共六家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案卷评查,抽取案卷67册;第二评估组对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共六家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案卷评查,抽取案卷40册;第三评估组对博州、巴州共六家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案卷评查,抽取案卷78册;第四评估组对伊犁州、哈密市共六家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案卷评查,抽取案卷79册;第五评估组对昌吉州、吐鲁番市共六家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案卷评查,抽取案卷80册。各评估组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进行现场集中反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切实做到用“真评查”解决“真问题”,督促被评查行政复议机构举一反三提升质量。
实事求是,助推提质增效
中期评估显示,司法部启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来,被评估十个地区地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进展良好,亮点纷呈,各具特色。一些地(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集中评查、检视整改、查漏补缺、完善台账,卷宗规范化成效明显。一些地(州、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岗位练兵、集中培训、建章立制,队伍结构趋于优化,复议质量显著提升。与此同时,中期评估也暴露出一定问题:个别地区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不扎实、收效不明显;个别地区在案件质量、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对此,各评估组在肯定被评估地区活动成效的同时,要求以此次中期评估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短板补足弱项,确保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实现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巩固提升,强化成果运用
新疆司法厅将结合此次评估工作成果,提炼工作亮点,挖掘短板弱项,明确后期工作,形成行政复议质量中期评估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导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持续巩固做好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后半篇文章,促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推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2024年1月1日有效实施。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310/1e5f09ef579b44a2be52d400ba8fe0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