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装在心里——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香日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是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近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近日,司法部授予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今日起,开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专栏,对我省“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先进模范事迹进行报道。
10月8日,从北京传来一条喜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香日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份荣誉是褒奖也是肯定,更是责任和鞭策。
香日德镇调委会一直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全镇各方面力量,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担负起保平安、护稳定的政治责任,维护了香日德镇经济社会发展。
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2021年以来,香日德镇调委会指导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76起,调解成功376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72次,香日德镇连续3年未发生民间纠纷转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情况。
脚下有土 心中有谱
10月13日,记者来到香日德镇调委会,探索荣誉背后的点点滴滴……
香日德镇调委会到底有什么“秘籍”能获得国家级荣誉?随着深入采访,记者感受到香日德镇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厚植人民情怀,做到心中有人民、脚下沾泥土、肩上扛责任、手中握方法。
采访时,记者注意到一个气喘吁吁的小姑娘,她不好意思地说:“我的工作是入户排查,我刚排查完几家商铺,之后还要继续排查。”通过聊天,记者得知小姑娘叫薛润苗,是专职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不少案件都是她调解的。
香日德镇位于都兰县中部,有7071户2.62万人,镇域面积0.8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373.33公顷,是一个以种植枸杞产业、畜牧、个体私营经济为支柱的农业大镇和商业重镇。平时,这里的经济矛盾纠纷多,香日德镇调委会扎实开展工作,坚持为民初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调解阵地建设,为“矛盾不上交”的时代课题,上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在香日德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有一个硬指标——化解矛盾纠纷要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辖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除此,在落实工作中,调委会主任及人民调解员们更是雷打不动地将周三列为下村日。
何为下村日?记者问及香日德镇调委会主任张海红,她说:“周三,香日德镇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都要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秉持调解治标、普法治本的工作理念,广泛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据统计,2021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72次,受理矛盾纠纷376起,调处376件,调处成功率达100%,无民间纠纷转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调解治标 普法治本
“你家的骆驼跑到我家草场了。来一次不够,还天天来,不能就这样算了。”
“吃了点草,怎么就不行了。”
……
今年8月,两个牧民吵吵闹闹来到香日德镇调委会,张海红问明原因得知是骆驼进入草场引发的纠纷。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她便从情、法、理三方面进行调解,但双方十分固执,不愿和解。
对此,香日德镇调委会巧用村规民约化解矛盾纠纷,经过10天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骆驼一旦进入草场,便要在36小时内将骆驼牵走,否则就可以要求村委会进行处罚。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香日德镇调委会切实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留死角,让人民调解队伍成为化解当地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并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
这不,王某听闻香日德镇调委会可以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就找上门了。原来,王某于2022年7月与段某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段某又与第三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并收到了第三方预付款,导致王某与第三方发生冲突,产生矛盾纠纷,于是王某向香日德镇调委会寻求帮助。
拖延了一年的合同迟迟没有履行,给王某造成经济损失。对此,薛润苗找到段某,采取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方式, 全力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段某返还王某预付款200万元,让王某另觅买主。
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到最后握手言和、圆满解决……这样的场景时常出现在香日德镇调委会办公室。用张海红的话来说:“很多矛盾纠纷看似复杂,其实只要用‘情理法’加以调解,以柔性方式化解,往往就能很好地解决。”
群众有纠纷、讨说法时第一时间就想到香日德镇调委会,更会想到调委会里的这些“贴心人”,他们为民解忧,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香日德镇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于1990年7月成立香日德镇调委会,下设25个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培养了130名人民调解员。香日德镇党委副书记任香日德镇调委会主任,副镇长任香日德镇调委会委员,香日德司法所所长任镇调委会委员,村党支部书记任村里的调解委员会委员。
调解与普法同行。香日德镇调委会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秉持调解治标、普法治本的工作理念,广泛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香日德镇调委会还成立了“瀚海绿洲宣讲团”,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把“书面语”翻译成“知心话”。
2021年以来,共举办法治宣传教育培训216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
多元联动 合力调处
“你打农药,伤了我的农作物。”
“我明明做了防护,不可能伤害到你的农作物。”
……
冶某和史某是乐盛村村民,两家土地相邻。今年6月的一天,冶某发现自家的农作物被农药伤害了,认为是史某所为,故要求史某赔偿。史某认为自己在地里打农药时做了防护,没有打到冶某的农作物上,自己没有错,不予赔偿。
两人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矛盾纠纷,遂向香日德镇调委会、香日德派出所申请调解,受理案件后,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了受损农作物的情况,并测量了两块土地相隔距离, 根据几天以来的天气及吹风因素, 推断出是史某打完农药后,当晚起风导致农药吹到冶某的农作物上。最终,计算冶某农作物受损情况及受损面积,根据市场价格,史某向冶某赔偿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这只是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事例中的一个缩影。香日德镇调委会与香日德派出所紧密联合联调联处力量,依理依情、依法依规,法德结合教育和疏导群众,最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采访中,张海红向记者介绍,香日德镇调委会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建立警调、诉调、援调的“三调”对接机制,构建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大调解”机制,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香日德镇调委会在香日德派出所设立调解室,通过案件移送、信息互通等方式,实现了调解工作与110接处警对接。公安机关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将部分轻伤害治安案件引入“大调解”机制。2021年以来,香日德镇调委会与派出所联合调处案件81件,结案率100%。
除此,香日德镇调委会与都兰县人民法院香日德人民法庭联合建立诉调对接通道,法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诉前告知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程序,诉中委托调解。在调处赡养、抚(扶)养和人身损害等矛盾纠纷时,对调解不成功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受害一方确系经济困难的,及时向都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转送,接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并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构建“大调解”,化解“小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香日德镇调委会与邻近乡镇签订联防联调协议,对涉及两个乡镇的矛盾纠纷,共同防控、联合调处。对排查出来涉及跨村的矛盾纠纷,由香日德镇调委会召集两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处。“多级联防联调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创造了共同学习,共同提高调解技能的机会,打开了全镇‘大调解’新局面,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张海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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