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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司法局:学习《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0-22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干部职工学习内生动力,提高领导干部、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0月17日晚,二十里铺镇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及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

  

  学习会上,干部职工对《条例》中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不应有的行为、物业服务的具体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暖气不热,可以拒缴取暖费吗?供暖温度不达标应该怎么证明、“物业服务不到位能否不交或少交物业费?”“新旧物业交接后,已交的物业费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此次学习,机关干部职工及社区工作人员对《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加了履职尽责的知识储备,对及时有效解决和处理物业投诉,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0/t20231019_110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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